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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近公布法規,未來以科技部計畫經費聘用的博士後研究員,最多補助6年,對此,清大研發長曾繁根表示,過去因為學生有研發替代役的需求可能才會當到6年,但目前兵役的問題越來越少,認為科技部的政策有助於人才流動。

科技部近期修正通過「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」,其中把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總補助期間訂為最長為6年,並把計畫內以聘用1名博士後研究員為原則。

曾繁根認為,一般來講不會預期學生會做這麼久的博後,通常博後是2至3年,依舊希望學生盡快找正職,「6年算合理期限」,他舉自己的實驗室為例,博後最長不會超過4年,大多1至2年就找到工作,會留在6年的不多,他解釋,過去會有許多博後超過6年的原因包括研發替代役等問題,但現行類似的情況越來越少。

曾繁根表示,其實博後也不是穩定的工作,申請博後必須要申請到計畫,但不每年每位老師都一定可以申請到計畫,也會導致部分博後「短暫失業有人辦過信貸嗎」。

但曾也說,如依各學門來區分,理工博後應該不會超過2年、但其他如生命科學等類型的博後在國外也有5至7年,但「6年應該是足夠時間找工作了」。

北科大研發長蘇昭瑾則說,「鼓勵博後往業界發展」,因為業界不會認可博後的年資,畢竟業界研發工作還是與學界不太一樣,科技部這個政策強迫博後一定要往前到下一個階段,她也說,其實這個法規修正對技職體系影響較小,許多技職體系都與業界緊密合作,期待高階研究人力至業界時已有目標。
科技部近期修正通過「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」,其中把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總補助期間訂為最長為6年,並把計畫內以聘用1名博士後研究員為原則。圖為校園,與新聞無關。聯合報系資料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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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蘇品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